德宏州“法律三进”民法典进小微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11 20: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按照德宏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印发《德宏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德宣发电〔2020〕21号)的要求,8月8日,德宏州工商联、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共同组织德宏州“法律三进”民法典进小微协会专场活动。州及芒市工商联(总商会)班子成员,芒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领导和云南省小微协会、云南省小微协会德宏分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近10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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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普法是“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阐释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此次《民法典》专题培训由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杨莹莹律师主讲。她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亮点解析、主要内容以及对企业影响等四个方面,讲述了民法典编纂的历程和民法典法条的体系脉络,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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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培训的德宏州政协副主席、州工商联主席杨艳强调,开展《民法典》普法,是提醒大家要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引导我们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她强调,在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工商联将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以各类形式推动民法典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异地商会、行业协会等,为广大市场参与者解读民法典精神,阐释民法典中与市场经济和生产相关的条文内容,帮助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了解掌握民法典精神,自觉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使民法典的要求和精神贯穿到“两个健康”的各个环节,教育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她要求企业家们不仅要提升法治化水平,还要维护好民法典权威和加强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中,营造共建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协同推进“环境优化”“风险防范”和“投诉处理”,努力提高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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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杨莹莹律师与企业家进行互动交流,现场为企业解疑释惑。企业家争相发问,围绕财产损失如何维权、债权实现与诉讼时效等提出问题,杨律师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帮助企业家分析并给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