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4-16 14:36
借款分为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银行借款有严格的程序和风险把控机制,在此不作讨论。此处只对个人或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即通常所称的民间借贷的安全注意事项作简要的陈述。
一、借款主体。借款意味着款项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流动,为保障借贷双方财产的安全,尤其对出借人而言,要注意对借款主体进行审查,即公民个人和企业实体借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公民个人,借条上应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全称),身份证号,留下借款人当前使用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借条上,凡是涉及借款人签字、借款金额或有修改之处,由借款人盖上手印,最大限度保障借出款项的安全。
2.借款人是公司或企业,应当审验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之间借款可能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规定,因此尽量改为个人之间借款,当然企业之间因工程垫款、欠款、买卖等原因形成的借款、欠款,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二、借条+付款,凭证非常重要
1.借条(欠条)凭证是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明,也是法院判决还款与否的证据,非常重要;借条应当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也要写明还款的年月日;如果有担保人,还应写明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由担保人签字盖手印;如果是财产担保,写明担保财产名称、所有权属等;借款双方商定的内容,尽量在借条上写明。
2.借款除了借据等书面凭证外,还要注意付款凭证的保管,尤其借款金额大的。司法实务中,除了审查借据等书面凭证外,还要审查出借人的付款凭证,确定款项已经如数支付给借款人,因此借款尽量通过银行汇款,尤其金额大的借款。
3.借条与付款凭证载明内容尽量相符,如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时间及金额等,避免因借款产生纠纷时,因证据不完整或有差异影响款项的追讨。
4.如果借款还款过程中对借条内容有变更,如担保人、担保财产、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应当书面写明,避免日后争议时没有凭据佐证。
三、还款期限与诉讼时效
民间借款基本都是熟人亲友之间,借款时可以写明还款期限也可以不写明还款期限。但要注意:
1.如果借条写明了还款期限,除了还款期限要明确到年月日外,诉讼时效也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计算,一般为3年;如果3年内不提起诉讼,债务人向法院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则法院就可能会判决驳回起诉,从而导致出借人丧失胜诉权。若出借人没有在3年内提起诉讼,则需要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重亲写借款日期。
2.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在目前法律规定下,还款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约束,即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但要给借款人一定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当然借款人也可以随时还款,消除债务。
四、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果约定借款利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6%,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约定月息3分以内是可以的,如果债务人已经按月息3分支付的利息法律是支持的;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债权人只能主张年息24%即月息2分,超过部分,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五、担保财产
借贷关系中,一般不提倡个人信用担保,因为个人信用或还款能力有限。如果日后借款人还不了钱,担保人也无力还款,担保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借款建议多采用财产担保。财产担保对出借人的款项回收更有保障,但出借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作担保财产。《担保法》及解释明确了担保财产的范围,有些财产如医院、学校、或产权不明的财产是不能作为担保财产的,当然不清楚哪些财产能作担保财产的也不用担心,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做抵押登记,合法的担保财产能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如果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财产就不可以抵押。
2.权利作抵押要慎重,除非出借人对权利的实现有把握。实践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股权、经营权、合伙分红等权利作抵押借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经营类权利的经济价值不确定,出借人对该类权利的可得利益难掌握,除非出借人与借款人处于同一利益团体,对权利能控制,否则,尽量避免接收权利抵押。
六、抵押登记
担保财产经抵押登记后,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指当债务人被追讨债权,在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时,所得的款项优先支付抵押权人即出借人,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只是普通债权人,只有在款项付清抵押权人后有余额再支付。
法律同时也规定,债权人在分配抵押财产所得款项时,有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普通债权如果过多,超过抵押债权之后的余额,则按比例清偿。
例如:经法院判决,借款人应当还债1000万元,借款人只有一项财产已向银行抵押贷款400万元,并作了抵押登记。拍卖、变卖此项财产得款600万元,其中400万元还给银行,余额200万元由其它未登记的债权人按比例分配。
(作者:张登莲律师,微信号:1352925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