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6-19 18:11
导读:上一期我们从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方面学习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本期,我们将从强制执行力角度认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一、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概念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力,是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效力。
我国通过特定程序强化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使其具备强制执行力。
二、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一)人民调解协议本身具有强制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二)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时(①有明确支付内容),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②债权债务明朗,无其他纠纷)、③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④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⑤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央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3条有相同规定,并规定了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并附调解协议原件。
(三)对调解协议进行公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2条规定,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对民事纠纷调解后达成的①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②申请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③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法》第37条规定有相同规定。
申请支付令、对调解协议进行公证是简易、迅速对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有效方法,对于规范民事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途径强化民间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我们将在下一期具体阐述如何将调解与仲裁、诉讼相结合,敬请期待!
(来源:《商事纠纷调解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