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企业用工工伤事故调解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17:52

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普洱市

宇泓建材有限公司企业用工工伤事故

调解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22日下午,普洱市川渝商会会员单位——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员工刘天洪(男,汉族)在该公司电线杆生产车间内施工操作时,不慎被碾压车压伤手指,经送普洱市六十二医院诊疗后,伤情为右手2、3、4、5手指受伤,3至5指为碾压性损伤。2016年10月25日,经云南现代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员工的为八级伤残。刘天洪受伤后,其用人单位——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及时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7万多元。刘天洪出院后,向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提出一次性赔付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的诉求,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则认为刘天洪在事故中自身存在过错,也应当对伤残负一定责任,所提出的赔付金额不符合实际,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和纠纷。于是,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向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提出了申请,希望商会工作人员能对该纠纷予以调解,和平解决与该名员工的矛盾。

   二、案件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过商会调解人员的调查了解,刘天洪在工作过程中,麻痹大意、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才导致被工程碾压车压伤手指,故刘天虹自身的失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当然,刘天虹操作不当,也与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对技术工人的管理及技能培训不到位有关,此外,用人单位还对用工规范认识不足,未依照劳动法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由于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操作缺乏规范性,容易违反安全技术规范。故宇泓建材公司的不规范管理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向专业人员了解,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12.22”受伤事故是一起工伤事故,属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类型,应当依照劳动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解决。

  三、调解情况

  针对该起建材生产基地工伤事故引发的纠纷,在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后,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意见,于是予以受理。在进行前期充分调查了解后,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安排调解员郭玲琴律师和商会秘书刘涵娇参与调解。2016年11月21日,在普洱市川渝商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双方当事人,由郭玲琴律师、商会秘书刘涵娇主持,共同对该工伤事故引发的纠纷进行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刘天洪)到场说明了各自的情况和意愿。

  商会调解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双方对该案件的情况说明,细心了解纠纷双方的利益诉求,并就事故赔偿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等做了耐心讲解。迅速分析出双方主要的矛盾点,就关键问题反复的劝说、疏导,当事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最终就具体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达成了以下调解协议:一是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是由普洱市宇泓建材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刘天洪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17万元;三是刘天洪自愿放弃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等权利。普洱市川渝商会调解委员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此作出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确认,各执一份。至此,此次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解决结果,避免了双方继续争执,也节省了司法资源。

  四、启示与思考

  (一)从这个案件中,商会积累了一些指导会员企业如何经营管理的经验,本起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及时将伤者送医院诊疗,对伤者进行安抚、护理并垫付相关医疗费用,这样的态度和处理工作赢得了伤者的好感,这也为后期商会开展调解工作打下基础。商会在开展调解的过程中,能够学习和总结出一些有用的经验做法,也便于将来在开展会员培训等活动时,能够给到会员实用的指导。

  (二)经过这次案件的调解,商会意识到调解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重要性。在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并申请商会调委会调解的情况下,调委会组织的调解员只有了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纠纷的法律知识,掌握化解矛盾的技巧,善于发现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等,才能做得好调解工作。而且调解人员还必须摆正立场,中立的参与事故处理,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做到不偏袒,不偏倚,各方才比较容易接受其提出的观点和给出的建议。

  (三)该事故的成功调解进一步扩大了商会调解委员会在商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让商会的会员企业认识到了商会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解决的重要意义,在会员今后遇到纠纷时,更加愿意通过商会调解委员会来予以解决。商会帮助会员解决矛盾,这也让会员更加信任商会,提高了会员参与商会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商会调解的案例还给会员敲响警钟,增强了商会会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会员企业完善和规范自身存在的法律问题。

  (四) 该案件的成功解决,增强了商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工作信心。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都得到了比较满意的结果,调动了调解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商会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会员之间矛盾纠纷的平台和渠道,对化解商会会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很有必要,作用也很明显,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很有意义,商会将来要更加重视这一块工作。

         普洱市川渝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7年3月12日